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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昌区中医院医保移动支付系统采购采购公告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23/5/27 来源:本站 浏览:次 字号:

荣昌区中医院医保移动支付系统采购采购公告

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采购代理机构)接受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的委托,对荣昌区中医院医保移动支付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。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。

一、询价内容

项目名称

最高限价(元)

成交供应商数量(名)

投标保证金(元)

备注

荣昌区中医院医保移动支付系统采购

280000

1

5000

 
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

 

二、资金来源

自筹资金,预算金额为280000元

三、供应商资格条件

(一)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(二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无。

四、询价有关说明

(一)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,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,在行采家(https://www.gec123.com/)或者荣昌区中医院(http://www.rcqzyy.com/)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、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,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,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实质性要求内容。

(二)询价公告期限: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。

(三)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:

1.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:2023526日至202353118:00

2.报名方式: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,填写《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》(加盖供应商公章,格式详见附件),将报名费转账凭据及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57523676@qq.com,邮件主题为:项目名称+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。

3.询价通知书售价:500/份。

(四)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,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:

1.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;

2.登记递交《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》(加盖供应商公章)并购买了采购文件。

3.按时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。

(五)递交响应文件地点: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4-5。

(六)递交响应文件时间:202361日北京时间9:00-9:30      

(七)询价开始时间:202361日北京时间9:30

五、保证金 

(一)保证金递交

1.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(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,一、询价内容),并汇至以下指定账户,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。

保证金缴纳账户:

 名: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开户行:建行大足支行

 号:50050100434100000290

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保证金-RCZB23027,未备注的,按未缴纳保证金处理,响应文件概不接受,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
2.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(电汇)时,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(电汇)的时间差风险,如同城转账、异地转账或汇款、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。

3.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与退还,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以下材料:

①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(加盖投标人公章)。

②递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
③递交《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》及报名费转账凭证加盖公章。

注:以上资料单独递交,不需要密封。

4. 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。

(二)保证金退还方式

1.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,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,由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。

2.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,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,由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。

3.项目流标的投标保证金,由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;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,由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手持件后,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。

特别提醒: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,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,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递交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,否则造成保证金延迟退还,责任自负。

保证金查询电话:吴女士023-43300991

六、其它有关规定

(一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,否则均为无效报价。

(二)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
(三)同一合同项(包)下的货物,制造商参与报价的,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。

(四)本项目的澄清文件(如果有)一律在行采家(https://www.gec123.com/)和荣昌区中医院(http://www.rcqzyy.com/)上发布,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;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,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(如果有)的内容。 

(五)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,恕不接收。

(六)询价费用:无论询价结果如何,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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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公网安备 5002260200016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