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、聘用及待遇
1.拟聘用人员在体检之后,组织人事科通知拟聘人员到医院招聘岗位进行试用,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合格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表现不佳的,予以解聘。
2. 试用期按照2100元/月的标准执行待遇; 试用期满为基本工资+绩效工资,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。
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 2023年5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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