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救护车驾驶员招聘简章
因业务发展需要,经医院研究决定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护车驾驶员1名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竞争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招聘对象:救护车驾驶员1名。
招聘条件: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
的品行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思想素质端正、爱岗敬业、吃苦耐劳、责任心强,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,能及时到岗;
2. 年龄:35-45周岁及以下(年龄计算:截止时间为2021
年8月15日,如“45周岁以下”,指未满46周岁,在1975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);
3.学历:高中及以上;
4.性别:限男性;
5.任职资格: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B照及以上驾驶资格证。
三、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
(一)自取得驾驶资格证开始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、有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的;
(二)有吸毒史的;
(三)曾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人员;
(四)尚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、犯罪嫌疑人的;
(五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(六)曾与我单位解除人事、劳动关系的人员;
(七)相关机构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;
(八)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四、现场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:2021年8月16日(上午08:0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)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
(二)报名地点:荣昌区中医院组织人事科(家属楼2单元7-1)。
(三)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:报名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书(学位证书)、学历检索信息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无犯罪记录证明(自行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开证明)。
(四)资格审查: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全面而影响面试或录用的,由本人负责。由组织人事科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,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、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,若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,则取消应聘资格。
(五)现场缴费: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,须现场缴纳考务费50元/人,确认参考。
(六)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联系人:陈老师,联系电话:17830582480。
五、考核方式
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。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,分值为100分,考核成绩在下一位考生进行面试前当场公布,并由考生签字确认。面试限时5分钟。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、60分以下的,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。成绩计算方式为:面试总成绩=总得分/考官人数。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,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。若出现等额情况,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。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,退伍军人优先、若同为退伍军人的则持有A照驾驶资格证的优先,若所有条件都相等则加试一轮面试,以加试成绩领先者优先。
六、公示
拟聘人员名单及考核成绩将在医院官方网站(http://www.rcqzyy.com)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七、体检
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,在公示期结束后,由组织人事科通知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,费用自理;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,人选进行递补。
八、聘用及待遇
1.拟聘用人员在体检之后,组织人事科通知拟聘人员到医院招聘岗位进行试用,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合格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表现不佳的,予以解聘。
2. 试用期按照1800元/月的标准执行待遇;试用期满为基本工资+绩效工资,基本工资统一按医院规定执行,绩效工资根据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执行,购买基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
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
2021年8月12日
